最近好多人私信小编,义务兵军衔还有待遇级别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请冠明参军规划刘班长为我们解答一下疑惑。


  一、义务兵义务兵: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普通士兵,我国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1.军衔级别:列兵,上等兵。


  2.职务级别:战士。


  3.服役时间:2年。


  4.服役地域:入伍分配兵员方向时一般都会分配到外省服役,很少在省内服役,个别在省内的要求距离入伍地在100公里以上。服役时可以请假,请假1日以内的(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士兵由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批准。


  5.选拔途径:义务兵是采用征兵制,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进入军队服役,每年两次征兵,分别在3月和9月。


  6.薪资待遇:义务兵期间地方政府发放优待金每年1万元至几万元,经济发达地区优待金高一些。退役后地方政府发给一次性退役补助金,金额为1万至几万元。部队发放津贴列兵每月1000元、上等兵每月1100元。退伍补助费2000元、退伍医疗保险840元、离队下月津贴1100元、离队下月伙食费558元、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军人职业年金16205元、基本养老保险2673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6732元直接转入退役安置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账户,不发给本人。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部队给存入银行卡,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部门报到后可以激活银行卡,取钱,其他20703元发放给本人。因为军兵种、岗位、地区补助的差异,每个人发放金额会有一定不同,具体金额以部队实际发放为准。


  7.晋升待遇:义务兵服役一年半后可以考军校和军士学校。本科毕业大学生士兵可以提干。高中毕业生荣立两次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以上奖励具备保送入学资格。服役满两年后可以申请选取军士。


  8.退役安置: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除以上三种情况义务兵只能自主就业,地方政府发放一次性退役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一般1万至几万元。


  9.因公、因病致残的待遇: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5级以下伤残由国家发放伤残补助。以上不包括地方政府为服义务兵役人员制定的各项其他政策,如为大学生退役士兵在一线城市落实、安排工作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