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连续7年高于省定标准
大丰日报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认真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我区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省定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60元的标准上,再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月170元。
此次调整惠及全区15.2万城乡居民,6月份新标准基础养老金及补发1-5月份调整提高部分将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我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领取水平已连续7年高于省定标准,保持苏北领先。(金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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