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渐进式延迟退休实施方案》已进入落地准备阶段。根据最新政策部署,自2025年起,我国将正式启动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与此配套的养老保险政策同步调整,2030年起,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由现行15年提升至20年。针对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员,政策设置了特殊补缴通道,但执行标准与现行政策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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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三大核心要点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完全累积制"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参保的职工,原则上实行"实缴实得"制度。


  参保人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建立全国联网的养老保险缴费核查系统,对异常缴费行为启动大数据稽核。


  二、历史参保人员享有补缴优待


  对于2011年7月1日前已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政策设置5年缓冲期。


  以1965年10月出生的城镇职工为例:


  原定退休年龄:60周岁(2025年政策实施后调整为60岁3个月)


  假设累计缴费8年


  继续缴费至65岁3个月(满5个缴费年度)


  可申请趸缴3年缴费额度


  经测算,该参保人需补缴本金约2.8万元(按2024年职工平均工资6.5万元/年计算),本息合计约3.3万元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特殊群体补缴规则细化


  单位欠费补缴:用人单位需提供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原始档案,经社保行政部门核准后,可办理欠费补缴手续,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4年底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在2025年底前补缴2011年前断缴时段保费,补缴基数不超过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数上限。


  跨省转移补缴: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缴费的,累计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但重复缴费时段不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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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实施后,参保人需重点关注三个时间节点


  一、三个时间节点


  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全面落地,法定退休年龄动态调整机制启动


  2030年:最低缴费年限正式提升至20年


  2035年: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税收优惠政策


  以广州市为例,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均缴费基数为11234元。假设某参保人:


  1990年参加工作,2010年因单位改制断缴


  2024年恢复缴费至60周岁


  累计缴费年限24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其养老金待遇计算将包含:


  基础养老金:(11234×24%)/2 ×15 = 2122元/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11234×8%×24/139 ≈1685元/月


  过渡性养老金:按当地规定另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明确禁止以下补缴行为:


  ① 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② 通过虚假劳动关系参保人员


  ③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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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缴政策仅适用历史制度衔接期特定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政策吹风会上强调:"补缴政策仅适用于历史制度衔接期特定人群,2025年后将全面实行'缴费年限实缴制'。


  建议参保人每年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缴费记录,及时补足缴费缺口。"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特别设置"缴费救济通道":


  2025-2027年期间,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缴2022-2024年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比例为20%。


  青岛市测算显示,该政策将惠及约42万灵活就业人员,平均补缴金额约1.2万元。


  结语:


  2025年开启的不仅是延迟退休新时代,更是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的重要转折。


  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下,制度设计通过差异化补缴政策、智能化监管体系、多渠道筹资机制的三维联动,着力构建更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


  对于每位参保人而言,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理性规划缴费年限、善用政策优惠工具,将成为保障晚年生活质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