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24〕8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秦州区辖区内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成立时间截止申报之日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同一年度只可由1家市场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予以补助。


  三、补助资金


  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等费用。


  四、申报资料


  1、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表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重点群体人员身份证明材料)7、工资表8、场地照片9、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


  2、申报地点:秦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秦州区藉河北路21号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18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8-8215481


   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来源: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