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相关政策,晋城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近日确定。此次的调整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方案自1月1日起算,截至2014年底,晋城市参保企业养老保险人数达30.7余万人,领取养老保险职工约5.1万人,这是自2005年以来,晋城市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