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型和理论基础及逻辑关系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时期社会保障的人类文明。
一、《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是对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通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模型,到社会化养老,进行研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
1.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要在中国是(不分群体)的一个统一的制度。
2.基本养老保险是家庭养老社会化的代际关系:年轻人的社会统筹缴费资金现收现付的支付老年人的统筹养老金。
3. 基本养老保险以公民个人参加社会劳动为基础。
4. 基本养老保险模型是(全体)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和(全体)退休人员平均养老待遇关于人口预期寿命的产物。
5. 社会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质内容,社会统筹缴费资金现收现付的支付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个人账户缴费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基金积累的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6.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的“社会劳动年限”是指:在个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以年、月为计量单位)内具有个人社会统筹情况的年限。
7. “全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险是营利用人单位和非营利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个人和公民个人。
8.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人口预期寿命”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两个基本公共参数。个人的“累计社会劳动年限”、“个人社会统筹情况”、“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年龄”是私有参数。
9. “社会统筹缴费比率”和“社会统筹计算比率”是设计参数。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绝对公平理论
1.相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享受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相同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在人口预期寿命时,每个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总额相同。
3.基本养老保险是具有收入支出平衡关系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基本养老保险的相互对应逻辑关系
1.社会统筹对应统筹养老金。
2.个人账户对应个人账户养老金。
3.(国家财政对应老年养老金)。
4. 社会统筹缴费额度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0%/每人”对应社会统筹均等分配值“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每社会劳动年限”。
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财政支持)、集体(社会统筹)、个人(个人账户)三者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
1.国家财政
(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及部分社会统筹缴费资金支付“老年养老金”,个人领取“老年养老金”是以个人年龄和社会劳动年限为依据的按劳分配)。要“保基本”。
2.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缴费资金现收现付的支付统筹养老金。
领取统筹养老金以个人累计社会劳动年限和个人社会统筹情况为依据。
3.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缴费资金基金积累的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缴费的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依据,是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依据计发月数的平均值。
五、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性
以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当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天就可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则
1. 各用人单位使用国家劳动力资源进行社会统筹缴费是平等的。
强制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社会统筹缴费,统一社会统筹缴费额度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0%/每人”。用人单位的社会统筹缴费不归个人所有。
非营利用人单位的社会统筹缴费由国家政府财政预算拨款。
无用人单位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缴费由自己个人自由选择决定社会统筹缴费比率。个人的社会统筹缴费资金始终归个人所有。
法律规定统一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规定统一缴费比率为20%、18%、16%、14%、12%、10%、8%、6%、4%、2%,分别对应个人社会统筹比1、0.9、0.8、0.7、0.6、0.5、0.4、0.3、0.2、0.1(用于计算统筹养老金)。
2. 公民进行个人账户缴费由自己个人自由选择决定缴费多少,个人账户缴费资金始终归个人所有。
3.用人单位的社会统筹缴费与个人的个人账户缴费相互无关,不要互相绑定。
七、基本养老金的计发规则
1.统筹养老金=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社会统筹计算比率×个人累计社会劳动年限(×个人社会统筹情况)
(因“个人社会统筹情况”不同用于无用人单位个人。)
统筹养老金的支付期限为个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一半。
2.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人口预期寿命-个人年龄)
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到人口预期寿命。
3.(老年养老金)
支付老年养老金到个人去世
4.要法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是每年7月1日按照计算公式的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
我们要用基本养老保险的收入支出平衡关系设计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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