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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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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迅速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确保社保核三信息系统调整养老金结果的准确无误,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退休类型、退休时间、工龄、年龄等因素,强化调整结果的抽查,于6月29日顺利完成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共惠及58825人,人均月增资149元,共计补发养老金5266.6万元。


  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


  1、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2、适当倾斜


  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举例说明:


  例1:朱某,1938年6月出生,1998年6月在某企业退休,缴费年限40年11个月,2020年12月养老金标准为3800.5元。2021年养老金调整为:


  1、普调31元;


  2、缴费年限增发15×1.8+(25-15)×2.7+(41-25)×4.5=126元(缴费年限不满1按1年计算);


  3、养老金增发3800.5×1.2%=45.6元;


  4、高龄增发41元(2020年12月31日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


  5、2021年累计月增发31+126+45.6+41=243.6元;


  6、2021年1-6月累计补发243.6×6=1461.6元;


  7、2021年调整后月养老=3800.5+243.6=4044.1元。


  例2:李某,女,1965年12月出生,2015年12月退休,缴费年限15年4个月,2020年12月养老金标准为1600.8元。2021年养老金调整为:


  1、普调31元;


  2、缴费年限增发15×1.8+(16-15)×2.7=29.7元;


  3、养老金增发1600.8×1.2%=19.2元;


  4、2021年累计月增发31+29.7+19.2=79.9元;


  5、2021年1-6月累计补发79.9×6=479.4元;


  6、2021年调整后月养老金=1600.8+79.9=1680.7元。


  素材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仪征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