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一直有一些社保补缴政策的疑问想咨询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如何补缴?


  答:目前,国家对企业职工社保费补缴的范围和条件有明确规定,个人身份不允许补缴企业职工社保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可以申请补缴。


  职工补缴社保费需由欠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和补缴期间的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证等原始资料,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及以上的,应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问题2:外面经常有“代办补缴社会保险费”这种类似的广告是真的吗?


  答: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代办补缴社会保险费”、“无材料补缴社会保险费”、“无风险补缴社会保险费”等街头、网络广告或传言。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应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申请办理,无需委托中介机构,也不需要缴纳任何服务费用。


  参保人员与企业合谋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企业帮助参保人通过伪造材料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这些行为都属于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的范畴。虚构劳动关系的违规行为被查实后,将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首先,违规缴纳的社保费将被清退;其次,违规行为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全市人社征信系统。其中,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还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问题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该如何处理?


  对于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对不愿延长缴费的,本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支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或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享受养老待遇。


  问题4:听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到达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请问如何办理呢?


  答:参保居民在达到享受居民养老待遇年龄时,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一次性缴纳差额年限费用。对补缴部分(不含应按年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给予缴费补贴;应按年缴费而未缴费或者中断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需一次性补缴的人员,应及时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补缴申请,填写《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村(居)协办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缴表》上报至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参保人需补缴的保险费足额存入与税务部门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银行账户或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通讯员:纪朝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