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层面

  • 责令退还并加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多领失业保险待遇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社保部门有权责令违规领取者退还多领金额,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 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若多领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层面

  • 纳入社保失信名单:深圳市社保部门会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将违规多领失业保险待遇且拒不退还的行为纳入失信记录。一旦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单,失信人员在社保业务办理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未来申请社保待遇时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核。
  • 影响个人征信:社保失信信息可能会与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这会对个人在金融贷款、信用卡申请、购房购车贷款、商业保险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导致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提高等情况。

    其他方面

  • 暂停或终止待遇:社保部门可能会暂停违规者后续的失业保险待遇,甚至终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这会对违规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产生直接影响,使其失去这一重要的经济支持。
  • 影响其他社保业务:在办理其他社保业务时,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核。例如,在申请养老保险待遇时,可能会因为曾经的多领行为而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或者延长审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