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后判刑是否有养老金的问题,大家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原则,养老金是干什么的?


  养老金是为了供养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如果他已经被判刑进去“吃牢饭”,也算是吃喝不愁了,甚至医疗都有国家保障。所以,养老金是不会给这样的人发放的。像日本老龄化非常严重,有的老人由于养老金积攒不足,确实会故意去犯罪换取刑期,好在监狱里度过晚年。记没记得?欧亨利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中的流浪汉苏比,为了换取监狱三个月的刑期以渡过严寒的冬天,采取了多种方式去犯罪换取刑期,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有的人说,发放的养老金可以供养家人哪?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允许已经“吃牢饭”的人发的养老金供养家人,那为什么不允许去世了的老人继续为家人发放养老金,保障他们的生活呢?离世的老人还没有犯罪,没有做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事情。另外,家人未来还有家人。这样好了,我们的养老金只需要缴纳一份,这一个家族生生不息都要不停的发养老金了,养老保险基金能承担的起吗?


  实际上,我们被判刑还分为多种情况,但基本原则上述说的,只要去“吃牢饭”就停发养老金。不过,如果退休人员仅仅是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者监外执行,是需要自己解决生活问题呀。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养老金确实要照发。


  为了体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国家对于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者监外执行的人员,养老金是不参与每年的调整的。


  另外,对于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制度已终止),如果服刑结束,养老金还发不发呢?发!但是要根据服刑前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如果判了10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会按照10年前的基本养老金发放,然后再按照10年前的养老金标准参加以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大家想想10年前的养老金水平,可能只有现在的一半左右,是相当低的。这也算作国家对被判刑人员的一种惩罚。


  被判刑的人员如果在服刑期间去世,不会跟正常退休的人员一样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只有其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


  另外,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养老金处置方式也跟这种情况差不多,不过有的人刑期结束以后需要按照办事员的待遇或者降低级别标准发放养老金,这也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种惩罚。不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能够退休后再判刑也是相当有运气的,因为他们还有养老金。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被判刑,视同缴费年限是清零的。这样由于2014年10月才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很多人很有可能到退休前都缴费不满15年。


  所以,具体情况还是非常复杂。总体来说,对于被判刑的人员国家在退休金发放上确实有相应的惩罚制度,建议还是大家遵纪守法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