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申请 不得跨年补缴
日前,记者从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开始,各类以个人身份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照年度连续缴费,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缴费年限的,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进行补缴,也就是说,2019年不能补交2018年的养老保险。
据延吉市社保局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科科长周静介绍,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的人员,2018年1月1日前有中断缴费的,继续按照《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可以续保补缴。而2018年1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则必须当年按时缴费,不能跨年补缴养老保险费。
举个例子来说,2018年的养老保险费需要在当年结清,2018年之前中断缴费的,还是按照原政策执行,现在没有政策说补不了之前的缴费,目前政策来说,这个是一直可以补缴的。
由于个人就业和家庭收入等原因造成当年无能力缴费,个人仍有连续缴费意愿的,需在当年缴费结束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缓缴申请,可以暂缓缴费,但最长不超过3年。缓缴期满后仍未缴费的,视为个人违约并自愿放弃该缴费年度的缴费权益,无法进行补缴,当年未提交书面缓缴申请的,一旦跨年也将无法进行补缴。
缓缴的话,是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到我们前台来申请的,如果要是本人来不了的话,需要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来申请。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延吉市还推出了支付宝缴费功能,市民足不出户就能缴纳养老保险了。
个体缴费人员可以通过多渠道进行缴费,中断三年之内的人员,可以在延吉市各邮政储蓄网点缴费,现在还开通了支付宝缴费功能,就是在支付宝页面城市管理中,可以查询到个人缴费信息,进行个人当年的缴费,大家就不用到社保大厅排队缴费了,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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