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啦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原最低标准是每人每月110元,今年起调高至每人每月120元,7月起将按新标准发放,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差额部分将进行补发。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肇庆市实际,决定调整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调整办法内容显示,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这意味着,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差额部分要进行补发。另外,从7月1日起,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新标准进行发放。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的对象为按《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发放渠道解决。


  原标题:我市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120元


  记者:孙林颖


  文字来源: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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