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延迟至6月30日


  我市于2019年12月9日公布了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规定原改制、破产等企业参保职工以及原首次以个人身份在社保窗口参保缴费人员,包括原事业单位改制后未转企仍参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以个体身份续保缴费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欠费(中断缴费)时间段,务必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补缴。


  现根据我市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养老保险补缴截止时间由2020年5月31日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鉴于目前办理补缴人员较多,我局已在市就业社保中心一楼大厅增加了两个补缴窗口,请办理补缴人员按时办理补缴手续,过期将一律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711-3876511。


  特此通告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