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一村子:失地保险被私分,失地农民保障难
来源:浙江之声
记者:李录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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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温州永嘉群众反映,当地沙头镇西垟村因土地征用拿到了一批失地保险指标,被村主任个人决定分配给了不失地村民。相关部门认定了这一违规行为,但指标问题迟迟得不到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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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西垟村位于县东北部,早年因诸永高速建设征用,获得了27个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该村失地农民朱南京告诉记者,这27个指标分两批进行了分配。其中,第二批7个指标是在2014年进行了申报。而这7个指标的分配,村民并不知情。
“我们全村都不知道,村民代表大会、党支部、村委会都没有开会。指标都是当时的村主任他一个人定掉的,有的是他的亲戚,有的是他的亲朋,有的曾为他选村主任出力,跟他关系好一点。”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对被征地农民的一种权益保障,目的是保证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让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但村民叶少云告诉记者,这7个指标最终分配给了不失地村民。而像她这种真正的失地农民且生活困难的,却连参加分配的资格都没轮到。
“叶少云:我们家老头还是个残废人,住在家里,连洗澡都要我给他洗。
记者:当时选择现在的这些人群,有没有经过一个公开的程序?
叶少云:没有,大家都不知道。”
按照永嘉县相关规定,参保对象的确定,要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村民们发现问题后,向属地的永嘉县沙头镇政府进行了反映。镇监察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村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这7个指标没有经过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而是由西垟村村委会主任张华兴个人确定的。确认的7个人中,有6个不是失地农民。
“监察室工作人员:我们只知道 7个人当中有一个好像是有一点(失地),其他人是没有的。
记者:那么从正常的程序来说,应该是怎么一个程序?
监察室工作人员:会议开起来,论论通过,他没开会。”
按照当地规定,参保人员名册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社保部门三重审核确认。那么,重重审核把关下,这份问题参保名册为什么还能够顺利通过呢?沙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张石果表示,审核更多是一种形式。
“记者:不是失地农民能享受失地保险吗?
张石果:按原则上是不能享受。
记者:村里报过来,你要审核的吗?
张石果:审核是村里材料理好,公示公好给我们。其实审核说难听点,我们这里也没有这个把关的。
记者:就是完全看村里自觉性喽?
张石果:对。”
据了解,问题出现后,中共永嘉县委外出流动党员第一工作委员会作出了《关于调查处置张华兴违纪问题的复函》,做出予以张华兴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的决定。这一处理结果在失地农民们看来,有些不痛不痒。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已明确存在违规的分配方案,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对此,沙头镇党委副书记邵登宽和沙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张石果回应,理解群众诉求,但处理很为难。
“记者:这个保进去就是有效的吗?
张石果:这个按我了解的,这是你们村里自己提供过来的,我们按正规程序给你参保的话,你退不掉的。你这个退掉,那几个人也会上访的。你帮我保起来怎么又给我退掉,这个有连锁反应的。”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认为,相关部门在这起事件中存在明显失职。如果不愿意纠错,失地农民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最后把关的机构应该对失地农民的名单进行最终的确认。仅仅把指标落实了,有违给失地农民保险的初衷。我认为失地农民可以提起一个诉讼,要求村委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可以提起一个行政诉讼,要求有关的职能机关安置。”
目前,永嘉县纪委已介入事件调查。对此,浙江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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