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大庆将实行阶梯水价
原标题: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阶梯水价
多人口家庭“水准”相应提高
超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级阶梯用水量标准分别一年提高30立方米
大庆网讯(记者杨洋)备受市民关注的水价改革已圆满画上句号。近日,记者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水价调整文件已正式下发,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届时,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和污水处理费都将调整,并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调整后,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将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同时,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市区城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级,水价分级递增。
第一级为户年用水量150立方米以下(含15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水价为2.30元;第二级为户年用水量超过150立方米至260立方米(含26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水价为3.45元;第三级为户年用水量超过26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水价为4.60元。
根据我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有86.7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0.80元;10%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提高1.95元;3.2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10元。
此外,此次水价调整还将市区城镇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提高0.45元,上涨90%,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按第一阶梯年用水量计算,86.75%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加支出最多不超过67.5元。
人口数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级阶梯用水量标准分别一年提高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举例来说,就是如果你家户口簿上是5人,那么第一阶梯就按照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下(含180立方米)的标准收费,即每立方米水价为2.30元。第二阶梯、第三阶梯以此类推。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城镇居民用户、未安装水表的城镇居民用户、养老机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供热企业(向城镇居民供热的用水部分)等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他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标准按2.55元/立方米执行。
另外,为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水价调整受到明显影响,对持有效证件的低保、五保户,每月每户减免3立方米水量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由供水企业在收费过程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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