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hmy84”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2017年8月份因为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养老保险由单位转到个人后,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现在想继续补交养老保险,请问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可以继续交养老保险吗?另外户口在大同可以在让胡路办理业务吗?谢谢!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你好,以个体劳动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请在今年3月15日前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社保分局办理补缴业务。已有养老保险关系的,相关业务需要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社保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