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09:4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陈链芳


  近日,记者从嵊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及明确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财政补贴的通知》,今年1-10月增资部分将于11月份发放到位,11月份起将按新标准发放养老金。


  通知明确,从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180元。此次调整将惠及嵊州市12.2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另外,从明年1月1日起,嵊州市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最低档每人每年1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