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甘肃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开始补缴,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将有提高
对于普通人来讲,缴纳养老保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能够领取养老金,以保障自己年老后的生活。从目前来看,我国养老保险的参保方式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三者之间,无论参与的是哪种保险,都与我们的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比例密不可分,因为它决定着我们每月缴纳养老保险的金额。近日甘肃省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缴的通告》,也就意味着灵活就业社保的缴费基数有所提升,我们每月社保缴纳的金额也会有所提升,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24年甘肃省社保缴纳基数确定
正常情况下,甘肃省每年会公布上一年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及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两者加权得到甘肃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而甘肃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甘肃省当年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的下限基数,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为甘肃省当年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的上限基数。
根据甘肃省最新公布的数据,2023年甘肃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194元,以此核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
上限标准为7194*300%=21582元,下限标准为7194*60%=4317元。
目前,甘肃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60%-300%之间自由选择自己的缴费档次,缴纳的比例为20%,所以一般情况来讲,大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都是按照60%的标准来缴纳的。
二、24年甘肃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
由于今年甘肃省社保缴纳基数有所提升,并且是在10月份才公布24年的缴纳基数。事实上1月-9月之间我们仍然在按照23年的缴纳基数进行缴纳,所以就需要进行补缴。
按照甘肃省要求,此次补缴对象就是2024年1至10月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基数低于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317元的人员。但是其中并不包括已退休人员、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人员,以及死亡人员。截止日期需要在24.12.25日之前补缴完毕,否则可能会影响我们后续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纳。
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缴,以免过了征缴期影响自己的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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