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自2020年1月1日起,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可以通过税务局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缴费渠道
1.微信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
2.窗口缴费:缴费人可以持身份证到税务窗口、农村商业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三、缴费档次
缴费人缴费时可以在缴费标准内自主选择,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尚未在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缴费人,请先携带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再行缴费。
需要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缴费人,请先到社保局或户口所在社区办理中断补缴核定,然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如果对以上缴费方式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333235、5118122、5118131,或者到税务部门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编辑: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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