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换工作可不转移养老保险 退休前可一次办妥
8月1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参保人员在广西区内更换工作的,不再要求一换工作就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只需在退休前办一次即可。
近日,自治区社保中心对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出新的规定: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两年、自治区内在两个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业务暂不办理。
目前,广西全区正在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流程。优化后,参保人员只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综合窗口,向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提交一次转移接续申请,就可以零跑腿完成办理社保关系的转入转出。
此前,不少参保人员疑惑:“换一次工作单位,是不是就要转移一次社保关系,才可继续参保缴费?”南宁市人社局表示,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也可在当地参保,并不影响个人参保缴费。此外,参保人员在退休后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退休待遇前不转移养老关系的,对参保人员也并无影响。参保人员只需要在退休前,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之后,再一次性办理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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