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1日起,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呈现两大变化:一是降基数。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标准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新规重新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降了,社保费也降了。2019年5-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低档为542.25元/月,高档为903.75元/月;医疗保险建账户234.89元/月(含大病救助18元/月),不建账户153.56元/月(含大病救助18元/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低档缴费,养老保险将少缴137.02元,医疗保险每月少缴34.26元。黄山市人社局和税务局已经给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群发短信,告知2019年5和6月基数调整情况。二是调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19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须重新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档次,社保部门根据申报档次重新核定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