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了!南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
30日,记者从南平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南平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月140元。日前,2022年1月、2月提高部分和3月基础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本次待遇调整提高是南平市自2010年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七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惠及全市40多万名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2022年预计增发基础养老金5300多万元,其中向中央和省上争取资金4750多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570多万元。
据了解,经省政府同意,2022年至2024年,每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全省统一标准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40元;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50元;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60元。下一步,南平市将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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