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社保基数最低3746元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近日,记者从海阳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及有关政策,确定海阳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242元计算。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本年度托管人员(包括挂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每月需要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4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9.78元。各参保缴费单位需做好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保证资金到位。
责任编辑:庞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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