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摸底登记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2〕3 号)、《关于印发莒县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落实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莒卫计发〔2018〕199号)相关规定,现对莒县符合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3月10日——2025年9月30日


  二、登记范围


  (一)档案托管中心退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1、户籍在我县的城镇居民。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1月22日之前退休或2016年1月22日及以后退休且现年满60周岁(196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夫妇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指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


  1、2022年10月31日及以前在我县域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2022年11月1日及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且户籍登记在我县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


  2、夫妇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指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2002年9月28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但以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已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30%一次性养老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计生奖励扶助的人员除外。


  三、登记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户口登记或界定在我县城区派出所所辖的厂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城镇居民,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全家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社保卡、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证明)到城阳街道卫健办办理;其他乡镇(街道)到户籍地所辖的乡镇(街道)卫健办办理。


  四、咨询电话


  城阳街道:6220311


  刘官庄镇:6781532


  夏庄镇:6861004


  小店镇:13475641626


  长岭镇:6731011


  寨里河镇:6461061


  龙山镇:13287402680


  陵阳街道:6791014


  店子集街道:6481015


  峤山镇:6451140


  桑园镇:6681009


  招贤镇:6721011


  东莞镇:6541130


  库山乡:13455038618


  碁山镇:6512088


  安庄镇:6871011


  果庄镇:6691014


  洛河镇:13616338372


  阎庄街道:6811707


  浮来山街道:6626757


  来源:莒县融媒、莒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