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晨报讯(记者 马蓓)从今年1月1日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增加25元。


  10月23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15日印发《关于提高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疆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增加25元。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受到城乡居民关注。


  《关于提高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各师市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及师市所在地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将师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情况报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批准后执行。


  新疆兵团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到2017年末,新疆兵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8.2万人,增加6.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9万人,增加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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