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是可以对被执行人(通常称为“老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复函中明确指出,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可以视为其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在执行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查控系统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可以申请执行其养老金。但需要申请方提供被执行人领取养老金的账户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时,应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另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需确保不侵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存权益,合理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法院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可以对“老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强制执行。#头条创作挑战赛#?#万能生活指南#?#法律执行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