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外界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上限为何是1.2万?实行个人账户制背后有何考虑?个人养老金制度涉及部门多、环节多,怎样才能让人看得懂、好操作?个人参加后有何好处?围绕个人养老金制度焦点问题,4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逐一回应外界关注。


  4月25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新华社发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三大特点,人社部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开,选择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总结推广。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新华社发


  释疑1:为什么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上限是1.2万?


  《意见》规定,每人每年个人养老金最高缴纳1.2万元。这是为什么?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解释称,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需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南都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我国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了个人税收延递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迈出第一步。参照2018年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险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上限额度每年12000元计算,每月可享受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他说。


  他表示,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据介绍,聂明隽是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操盘手”。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他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关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讲话被外界评价为“信息量很大”。南都记者注意到,当时的不少想法在本次正式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意见也得到充分体现。比如,他在那次讲话中提到,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年度缴费额度的上限一开始可能会与个税递减试点的政策相衔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工作水平的提高来逐步调整,提高缴费上限。


  在我国,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新华社发


  释疑2:实行个人账户制度背后有何考虑?


  个人账户制度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制度模式的选择对于具体运作影响很大,个人账户制度是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国际做法,经过反复考虑决定的。”人社部副部长李忠说。


  聂明隽表示,实行个人账户制度首先就在于能够比较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个人账户权益归个人所有,因此,养老保险把个人账户作为记载个人权益的载体,能够更加明确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归属。


  此外,实行个人账户制也方便职工个人操作。参加人可以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买一种还是买多种,都由个人在这个账户中来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


  第三,能够为参加人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参加人的每一笔缴费、投资等信息都由个人账户完整记录,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领取时个人养老金的转出,都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


  他还表示,个人账户制有利于统筹规划,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长远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三个支柱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对个人来说,也可以全面了解自己一、二、三支柱个人权益情况,有助于合理统筹安排未来养老的规划。


  释疑3:如何让参加人看得懂、好操作?


  个人养老金制度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怎样才能让参加人看得懂,同时又好操作?


  这同样是政策研究和论证阶段中,参与部门重点考虑的问题。聂明隽就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因此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据他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条件简单,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就可以参加,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参与方式灵活,参加人自主决定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


  开户简便,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


  参加人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


  投资比较便捷,参加人自主选择投资方式,操作都可以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此外,领取方式较为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领取。


  释疑4: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个人而言有什么好处?


  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于参加人而言,吸引力在哪儿?面对会上媒体的提问,聂明隽回应称, 首先,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养老FOF、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由参加人自主决定购买。


  此外,个人养老金,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丰富了参加人对未来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


  他还强调,个人养老金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从制度设计可以看出,账户资金封闭运行,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领取,也就是说从制度上帮助参加人把牢个人养老金的出口,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切实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


  采写:南都记者 王凡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