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1-1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为统筹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今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调整次月起,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向社会公示。

  二、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最低不得低于60%。

本文标题:淮南市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本文网址:https://www.sz12333.net.cn/zhinan/7444.html 编辑:12333社保查询网

本站是社保查询公益性网站链接,数据来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内容以官网为准。
定期更新查询链接数据 苏ICP备17010502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