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工伤、职业病、病退审批工作程序
1.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告。
2.审查有关事故处理的结案材料或职业病的病历、疾病诊断、检查 结果。
3.由劳动能力医技专家进行鉴定,做出意见:三个以上医生结论一 致,由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批准。鉴定意见不统一时,要重新鉴定或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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