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2年4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比倍数调整为20倍。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为4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
二、降低提取、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30%;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于2022年4月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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