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省提供样板!海盐医保经办标准化省级团体标准发布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近日,海盐牵头起草的《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工作规范第12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N”报销结算“一件事”》省级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为全省“3+N”报销结算“一件事”经办事项落地提供了海盐样板。
近年来,海盐积极探索医保经办事项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开通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工会互助、优抚补助、残联救助等“3+N”项医保费用一站式结算,有效破解多重身份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垫付压力大”、费用报销“分头多跑腿”的难点。自2018年实现“3+N”项医保费用一站式结算以来,极大地提高了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累计实现大病补助50243人次,6145.56万元;优抚补助4997人次,120.28万元;医疗救助48.59万余人次,4088.14万元;工会互助1.78万人次,809.22万元;残联救助1.31万人次,119.25万元。
为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一站式结算,海盐将原来分散在医保、民政、工会、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的服务关联性强、办事需求大、办事频率高的医疗费用报销结算事项纳入联办平台,为享受多种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报销结算“一件事”联办服务,由医保部门直接分头与相关协同部门以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费用清算。
“依托市、省、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我们在本地医保实时结算系统中增设多部门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接口,实现海盐医保系统在全县126家医疗机构(含卫生服务站点)、23家药店实现多项待遇的一次刷卡、一站式结算,同时与市内461家医疗机构、省内2345家医疗机构、全国137966家医疗机构一站式联网结算。”海盐县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此外,我们还建成全县统一的智慧医保平台,开发窗口报销一体经办程序,实现参保人员信息共享、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目前,智慧医保平台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现医疗费结算报销多部门一站式服务,覆盖全县9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57个窗口。
自实现医疗费用“3+N”一站式结算以来,海盐不断优化医保办事服务规范,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实时刷卡和窗口报销经办流程,完善各部门基金支付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审批监管流程,形成了人员资格认定-待遇一次结算-基金审核监管全流程服务规范。为推进医保经办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将“3+N”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结算的“海盐经验”向全市、全省推广,海盐县医保局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和专业领域专家团队共同参与事项标准编制工作。
“去年,我们联合县政务数据办向ZSA政务服务标准化委员会争取参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团体标准建设,在获得‘3+N’报销结算‘一件事’事项全省团标第一起草单位资格后,第一时间成立由政策科室和经办窗口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推动经办流程标准化推广。”海盐县医保局相关人员说。
为确保标准推广复制,标准框架初步搭建成形后,海盐县医保局会同省标准化协会项目负责人共同赴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医药机构刷卡结算窗口以及各个“一站式”结算参与部门深入了解医保经办点和各部门实际工作流程、实践结果和标准需求,并且由评审专家组再次逐字逐句进行论证,最终形成了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文字严谨并且极具实际操作指导意义的“3+N”报销结算“一件事”事项标准,成功将“海盐经验”提炼打造成为省级团标。
*读嘉·海盐独家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来自【嘉兴日报-嘉兴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ID:jrtt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