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盖州城事


  关于2021年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I类病种(慢性病)鉴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暂行管理办法》(营医保发〔2020〕17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I类病种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医保发〔2020〕42号)规定,经过申报资格审查、医院检查、医疗专家鉴定,我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I类病种(以下简称慢性病)鉴定工作已全部结束。本年度慢性病申报人数7200余人,经鉴定合格人数为6057人,鉴定合格人员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相关待遇。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日——12月10日。


  咨询投诉电话:0417-2980276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I类病种(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查看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2021年门诊慢性病合格名单查询通知


  2021年门诊慢性病合格名单12月1日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即日起参保患者查询认定结果,可告知其到网站查询,网站上只能查询鉴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上没有的则为不合格人员,对认定不合格的做好解释工作。如有不合格人员想取回病历档案各申报医院需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经请示局领导同意,从2021年起不再发放慢性病医疗证及台账,只在软件系统中体现参保患者是否享受慢性病待遇。


  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