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简化优化医保经办程序的告知书
珲春市各参保单位、参保居民: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尽量避免参保市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结合我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现对医保经办业务优化简化程序调整公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尽量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缴费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缴费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参保单位可先通过延边州医保网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与市医保经办中心电话联系后,再通过QQ、微信向市医保经办中心报送相关人员增减资料照片,市医保经办中心确认后先行办理,参保单位后续预约医保部门补报相关纸质书面材料。
三、转诊转院及慢特病备案业务。需要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等备案的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医院端办理各项业务,如涉及到市医保经办中心或跨县域业务办理,由医院端通过微信照片等方式传递图片信息,市医保经办中心先行办理,必须的纸质材料可后续预约补报,阻断参保人员聚集在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四、异地医疗费报销业务。基本医疗保险跨年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期,2019年医疗费用最后申报期限延期3个月至2020年6月30日。
五、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业务。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减少个人办理环节,参保单位利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集中办理,通过与市医保经办中心联系,报送生育待遇申报表电子版,市医保经办中心先行办理,后续预约补报相关纸质材料。
珲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433-7503024,费用报销及慢特病结算业务咨询电话:0433-8176073。
珲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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