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定调,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医生热议:患者欠费逃费,谁来买单?


  本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取消门诊预交金。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发布会上宣布,自2025年3月起,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这一改革标志着我国医疗付费模式进入新阶段。


  预交金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患者在门诊或住院前需缴纳一定金额作为押金,用于保障后续治疗费用。然而,随着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支付方式的变革,预交金制度已不再适应当前医疗环境。取消门诊预交金的意义在于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就医体验。例如,某医院过去三年某病种平均住院费用为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3000元,医院向患者收取的预交金不得超过3000元,避免了多退少补的繁琐流程。


  这场改革可追溯至2009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率先试点“先诊疗,后结算”模式。2013年,原卫生部要求各地推广该模式,并逐步从住院费用拓展至门急诊领域。截至2013年底,河北、河南、山东等20多个省份已开展试点。近年来,山东、辽宁、海南、上海等地进一步探索减少缴费环节、取消住院押金,解决患者垫资压力大、排队时间长等问题。


  然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也带来了逃费问题。201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52%的医务人员曾为患者垫付医药费,其中超过一半的患者未还款。近年来,逃费现象虽有所减少,但仍未绝迹。例如,南昌某医院一名骨科医生收治的骨折患者术后逃单,欠下12000元医药费,最终由医生承担。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刘铮也表示,患者欠费后追讨困难,医院常将责任转嫁给医务人员。


  此外,医院还面临垫资压力。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指出,政府拨款有限,患者欠费会给医院带来生存压力,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医院,异地就医患者多,追讨欠费难度更大。例如,北京某三甲医院去年因患者逃费产生了340万元的欠费单。


  为应对逃费问题,各地探索了多种解决方案。2018年,甘肃省发布通知,建立恶意逃费黑名单制度,逃费患者将被纳入黑名单,失去医保优惠待遇,并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广东珠海、大连、杭州、郑州等地也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和风控措施,降低欠费风险。例如,珠海对逃费者暂停医保待遇,大连推出惠民就医信用额度,杭州通过“钱江分”信用评分体系动态调整授信额度,郑州依托“商鼎分”信用系统为守信市民提供信用就医服务。


  总体而言,取消门诊预交金是医疗便民服务的重要进步,但在推广过程中,如何平衡医疗善意与信用风险仍是关键。通过完善信用制度和风控措施,确保医院不因欠费受损、医生不垫钱、患者不失信,才能真正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