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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发布


  周村区各医院就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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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医院内感染发生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按照周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相关医疗机构延迟开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口腔诊所、不具备隔离防护条件的门诊部、个体诊所延迟开诊。


  区属医院非必须开诊科室、达不到隔离防护条件的区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自2020年2月9日9:00起延迟开诊,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周村区人民医院、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周村区王村镇中心卫生院、周村区南郊镇中心卫生院、周村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正常开诊,现将这五家医院就诊须知告知如下:


  周村区人民医院


  一、为避免交叉感染,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建议您尽量减少进入医院次数,如无急症,请择期、延期来院就诊。就诊及检查结束后,请尽快离开医院,避免在医院停留。


  二、有以下流行病学史,且伴有发热、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请您直接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一)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二)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三)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四)聚集性发病。


  三、无上述流行病学史,请在家自行隔离14天,不必来院就诊。如有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请先到医院预检分诊处进行分诊。


  四、疫情期间,我院门诊就诊实行预约服务,患者可以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提前一天预约挂号或电话预约,按照约定时间来院就诊,减少在院滞留时间。


  五、前来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在进入门急诊楼及病房楼前必须配合预检分诊处进行体温检测;请您务必如实填报您的具体相关情况,积极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及医护人员。就诊患者尽量减少陪同家属,家属如有感冒及发热症状,禁止陪伴患者来院就诊。


  六、接市医保局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降低感染风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


  为保障您和家人在我院就诊期间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敬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祝您早日康复!如有其它变化,医院会及时进行告知!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一、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需要,避免交叉感染,建议无紧急就诊需求者待疫情稳定后择期来院就诊。需要来院者,请就诊及检查结束后,尽快离开医院,避免在医院停留。


  二、有以下流行病学史的,如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请您直接到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接受筛查。(发热门诊位于医院门诊楼东侧)。


  (一)14天内有湖北地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居住史或旅行史;


  (二)接触过来自上述区域的发热(体温≥37.3℃)或有呼吸道症状(咳嗽、胸闷、气促等)的患者;


  (三)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三、无上述流行病学史,如有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请先到医院门诊大厅预检分诊处进行分诊。


  四、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立预检处(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包括医院员工、来院就诊、住院患者及其陪人)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并请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做好登记。就诊患者,建议由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五、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提倡电话慰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六、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控,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居住史或旅行史人员。原则上一名患者仅限一名陪护,陪护人员一人一证,无证禁入。陪护实行登记管理,要相对固定,原则上患者出院前不更换陪护。


  七、根据要求医院将调整人员通行路线,关闭门诊楼、病房楼的部分出口,敬请谅解。


  八、所有工作人员、患者、陪护必须配合进行相关调查、询问,刻意隐瞒病情、旅行史、接触史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疫情期间,为避免交叉感染,暂停部分科室门诊,开诊时间请随时关注医院公众号通知信息。


  (一)自2月9日起暂停口腔科门诊诊疗工作,开通线上咨询服务。


  (二)自2月9日起暂停儿童保健科门诊常规保健工作。


  (三)自2月9日起产后康复科仅开展急性乳腺疏通保健业务,其他保健业务暂停。


  (四)自2月9日起暂停整骨科门诊诊疗工作。


  (五)自2月9日起暂停中医外科门诊诊疗工作。


  (六)自2月9日起暂停儿童游泳中心工作。


  (七)自2月9日起暂停婚前孕前优生体检工作。


  周村区王村镇中心卫生院


  1、为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尽量减少进入医院次数,如无急症,请择期、延期来院就诊或电话咨询卫生院家庭医生。就诊及检查结束后,请尽快离开医院,避免在医院停留。


  以下是卫生院家庭医生姓名、联系方式、挂包村名:


  程初:13964432706李家疃村、辛庄村、王洞村、苏李村


  姚强:18678106949西阳夕、东阳夕村、宁家村、南河东村、北河东村


  王军:13905331720杨古村、张古村、沈古村、栾古村


  李军:13869368843陈家村、西道村、东道村、下沙村、上沙村


  王凯:13053326511尹家村、大史村、东铺村、西铺村


  马翔:13355210111平楼村、郭家村、后坡村、前坡村、毛家村


  彭学:13723993057姚家村、彭家村、朱家村、解家村、朱首湾村


  李宝金:13806480808双沟村、大尚村、和家村、中央村


  孙奎亮:13573383170小尚村、万家村、黄埠村、栗家村


  尚小坤:18766191557敬老院、王村村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门急诊。请主动在医院预检分诊处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咳嗽、胸闷、气促等);


  (2)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3)与已确诊或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


  (4)两周内密切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去过湖北省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5)有居家隔离史、有外出旅行史或出现过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家人等密切接触者有旅行史等。


  注:符合(1)(2)情况者,请及时到指定医院(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请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和所在工作单位报告。


  符合本条(3)(4)(5)情况者,请听从医务人员安排就地隔离,并转往上级医院接受诊疗。


  3、门诊楼仅开通门诊通道(门诊楼正门),医院门口设立预检分诊处(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请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做好登记。就诊患者,最多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在接受医生诊疗前应主动告之医生与发热相关的病史及接触史。


  4、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提倡电话慰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住院期间一律正确佩戴口罩。


  5、主管医生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留陪人,并严格筛选陪护人员留陪条件,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的人员。原则上一名患者仅限一名陪护,陪护实行登记管理,要相对固定,原则上患者出院前不更换陪护。陪护期间要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6、所有工作人员、患者、陪护必须配合进行相关调查、询问,刻意隐瞒病情、旅行史、接触史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7、为有效预防感染,控制疫情,保障您和家人在我院就诊期间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敬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让我们共同保障生命安全,祝您早日康复!如有其他变化,医院会及时进行告知。


  周村区南郊镇中心卫生院


  1、所有来院人员(包括来院就诊患者、本院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请戴好口罩(未戴口罩不得入内),先到预检分诊点(传达室)测体温,体温正常并做好登记后才可进入院区。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需要,避免交叉感染,建议无紧急就诊需求者待疫情稳定后择期来院就诊,患者就诊及检查结束后,请尽快离开医院,避免在医院停留。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院区。请在预检分诊处进行详细登记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及时到指定医院(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情况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1)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咳嗽、胸闷、气促等);(2)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3)与已确诊或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4)两周内密切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去过湖北省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5)有居家隔离史、有外出旅行史或出现过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家人等密切接触者有旅行史等。


  4、住院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的人员。陪护期间,科室发放陪人证,凭陪人证出入病区。陪护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应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疫情防控期间谢绝一切探视,提倡电话慰问。


  5、所有工作人员、患者、陪护必须配合进行相关调查、询问,刻意隐瞒病情、旅行史、接触史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6、进行登记时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有效联系方式与身份证号码,以便有相关事宜通知。


  周村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1、所有来院人员(包括来院就诊患者、本院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请戴好口罩(未戴口罩不得入内),先到预检分诊点(门厅)测体温,体温正常并做好登记后才可进入院区。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院区。请在预检分诊处进行详细登记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及时到指定医院(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情况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


  (3)与已确诊或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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