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7月起,广西参保人员可在区内任选定点医院看病,无需备案
6月26日,广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7月1日起,取消区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就是在自治区内看病购药如同“家门口”一样,在极大方便广西广大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区内异地就医和购药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共享全区优质医疗资源。
具体来说,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其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门(急)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看病的医疗机构或购药的药店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不再降低,统一按照本人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和标准执行。
因暂未联网或特殊情况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到本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本次广西取消自治区内异地备案后,广西参保人员在区内异地看病和购药就方便,如同在家门口一样,只是可能多了些路费和住宿费等;而看病费用没有任何增加,过去因为没有备案而降低报销标准的情况不复存在,报销标准和报销手续同家门口是一样的,即使不能在当地直接结算的,还可以回参保地报销。
关键是区内所有优质医疗机构全区参保人员都可以共享了,且能够随意选择,这将最大限度满足参保人员就好医的需求。
目前能够实现上述政策的省份寥寥无几,可以说广西此举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此必须为广西政府和医保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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