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
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为提高儿童参保覆盖面,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政策,持续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原则上随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所在地、基本医保参保地、户籍地办理参保缴费。医保和税务部门共同做好新生儿参保信息对接同步和参保缴费衔接工作,提高新生儿参保缴费的便捷度。医保部门应指导新生儿监护人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后及时更新新生儿参保信息,并凭户籍或居住证等身份信息办理新一年度的参保缴费。
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各级医保部门应为新生儿申领电子医保码、创建家庭共济、亲情代办、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等提供便捷服务。
该如何给新生儿办理医保呢?记者获悉,新生儿父母可以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户籍地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或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模块办理(需上传户籍资料或出生医学证明)。出生1年内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登记的,已想好宝宝名字了,可通过闽政通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出生一件事”专区办理。
编辑:周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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