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政策再调整!


  市民住院、看病负担更小了!


  3月1日起,厦门医保将进一步降低住院自付比例。此外,外来人员门诊医保限额增加一倍,门诊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限额最高达2000元。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和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价格〔2016〕925号),自2017年3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测算,按照这样的比例提高调整以后,参保人一年可以少支付1.2个亿。“对每个参保人员的影响还是挺直观的,因为参保人可以少支付不少现金。”


  外来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提高了


  去年厦门外来从业人员连续参保两年以上的,由社会统筹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与本市城镇职工一致。为了进一步减轻外来从业人员门诊医疗费负担,从2017年1月1日起,外来从业人员门诊医保待遇都有提高。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17〕12号)


  ★连续参保不满6个月的,一个社保年度内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从原来的200元调整至400元;


  ★满6个月不满2年的,从400元调整至800元;


  ★满2年及以上的,从1000元调整至2000元。


  调整后,预计将减轻外来从业人员门诊医疗费负担约3974万元。


  想了解更详细的变化


  赶紧往下看!


  本市城镇职工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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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划拨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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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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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未成年人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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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民不仅看病省钱了


  还可以异地看病就地报销!


  北京、上海、广州、南昌、杭州、南京


  6个城市32家医院一站式结算!


  到这32家医院看病可当场结算报销


  从去年7月起,厦门医保参保人省外看病就地报销试点城市增加至6个,试点医院增加至32家。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服务对象包括:


  转外就医人员


  异地安置人员


  异地工作人员


  简而言之,这个政策对两类人群特别有用:


  1


  长期在这6个城市工作、生活的人,比如外派工作的人,去帮儿女带孙子的老人等等;


  2


  因病需要转到这6个城市就医的人。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何无痕 综合厦门社保、厦门日报、海西晨报 编辑:梁辰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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