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通知
全区广大居民:
2019年度江源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收缴工作定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持本区内户口并在本区居住的城镇居民,均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三张一寸红底照片)到户籍所在镇、街下辖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新参或续保缴费事宜,缴费标准:学生、儿童140元,60周岁以上老人180元,其他居民240元,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江源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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