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安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自推出以来,大大减轻了广大居民的就医负担。自本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和生育待遇标准再次提高。
据悉,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居民基本医疗的需求。据统计,我市城乡居民每年有800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保障,有超过60万人次享受住院待遇保障,为广大居民筑起了一道防范风险的坚固屏障。根据我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生育待遇标准的通知》,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就医负担,经研究同意,我市决定自本月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生育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两个百分点。”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许海茹表示,调整后政策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2%;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400元至1500元为65%,1500元以上为85%;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500元至3000元为57%,3000元以上为77%;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1200元至4000元为55%,4000元以上为74%。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许海茹表示表示。
(安阳融媒记者 李庆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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