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异地就医这样使用才能医保报销
佛山市民刘源在假期和家里人前往重庆市游玩。他2岁的孩子,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经医生诊断为感染性腹泻。由于腹泻情况较为严重,孩子就医当天,被要求进行住院治疗。得知孩子需要住院,刘先生立即持孩子的身份证原件,到异地就医的医保窗口进行激活。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我们出院的时候,直接医保结算,报销了1500多元,剩下的500多元由自己支付。”刘先生说第一次使用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的功能,感觉很便利,报销也非常及时。
刘先生很好地使用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异地就医之前要做什么准备呢?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一般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的流程。
先备案。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办理备案,参保人员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等渠道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选定点。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要选择当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才可以直接结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持码(卡)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需要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假如,异地就医入院前没办理备案怎么办?一种方式是补备案后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另一种方式是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用能异地就医也能直接结算了。目前,广东已实现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和跨省的直接结算,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省内跨市直接结算。
另外,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也是可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但是,应由第三方负担的或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外伤医疗费用,就不能纳入医保报销。
有市民会疑问,如果是长期异地人员可以享受双向待遇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同时,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像刘先生孩子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具体按参保地规定。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文/南海融媒记者 刘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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