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筹资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三、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参保缴费补缴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3个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参保登记


  无参保登记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或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居住地镇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参保资助政策


  (一)全额资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二)定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 250元定额资助,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40元补助,实行先交后补。


  (四)享受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不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待遇享受期从缴费后的次月开始。


  六、缴费方式


  个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开办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等线下方式申报缴费。缴费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须自行核对缴费金额、缴费属地。


  部分缴费渠道:


  (一)农商银行(柜面、E终端、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二)中国农业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三)银联云闪付APP、微信(社保云缴费、工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陕西税务”“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陕西医保APP。


  七、缴费票据


  参保缴费凭证包括手机银行电子回单、电子凭证、e终端POS小票、缴费(完税)证明等,缴费(完税)证明可以在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缴费咨询电话:白河县税务局 7823971


  政策咨询电话:白河县医保局 7812076


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
白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END—
主编:阮仕洋
责编:刘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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