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乡日报


  10月20日,记者从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获悉,新乡市增加了2021年度市本级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缴费时间,具体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据了解,由于受暴雨洪灾和新冠疫情的影响,有部分参保职工和单位未能在规定的征收期内缴纳2021年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经过研究,新乡市医保部门决定增加今年的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缴费时间,即从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缴费金额为每人160元。需要缴费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市民中心四楼大额征收窗口缴费,其中个人缴费时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单位缴费先到大额征缴窗口拷取职工缴费名单,后转账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加缴费期间内缴费的参保人员及单位,需在 2021年度7月有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缴费计划,方可进行缴费。增加缴费期间内缴费的个人或单位,以增加的缴费日10月30日为准往后顺延满30日(等待期满),进行统一的录票工作。


  此外,凡在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缴纳2021年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保险生效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1日之后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以入院时间核定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待遇。


  记者:李蕊


  编辑:申彬彬


  本文来自【新乡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