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保政策 筑牢民生底线


  7月起铜陵启动实施医保新政,一图读懂!


  日前,市政府出台《铜陵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自7月1日起施行。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宣


  这项医保新政有哪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


  《实施方案》的主要框架


  基本原则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度保障,合理确定待遇标准。


  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统筹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妥善处理既有保障政策,实现平稳过渡。


  保障基本,提升质量


  坚持以保基本为主,完善门诊、住院、大病保险保障政策,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质量。


  保障待遇


  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作出统一规定


  明确慢性病病种范围


  对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慢性病病种范围进行统一


  附 则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跨省异地就医


  联网直接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方案》由市医保局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整合完成后,结合我市基金运行、医药费用变化等情况,施行动态调整。


  保障待遇的具体规定


  门诊


  1.普通门诊


  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元;枞阳县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常见慢性病门诊


  不设起付线,按病种设定报销范围和限额;医药费用在限额内报销比例为60%。


  3.特殊慢性病门诊


  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普通住院


  1.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2.封顶线与保底报销


  》》一个保险年度内,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5万元。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3.特别规定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医保按病种付费等政策另行规定。


  分娩住院


  正常分娩住院定额补助800元;剖宫产定额补助12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意外伤害住院


  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起付线:


  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10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


  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0%;


  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


  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


  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


  两者不叠加计算。


  合规费用中既含省内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附件: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省属)医院范围及铜陵市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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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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