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临沂市医疗保障局《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发【2019】67号)《临沂市“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临医保发【2021】9号)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审验、谈判协商,拟变更24家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取消1家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2232068。


  附件: 1、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