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疫情防控转向常态化,根据《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近日,市医保局、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试行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用口罩费用的通知》。


  《通知》将按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的医用口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扩大支付的范围。本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上述医用口罩的费用,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温馨提示


  1.定点零售药店处于陆续恢复线下经营中。请参保人前往附近定点药店购买医用口罩时,先关注其是否恢复线下经营。


  2.在定点药店购买医用口罩时,看清楚上述三类口罩类别,并与定点药店确认可以使用医保卡结算。


  医保定点药店查询方式


  医保定点药店查询链接


  http://ywtb.sh.gov.cn:18018/ac-product-net/YBYDQuery/index.do


  综合:市医保局、上海发布


  来源: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