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阳光大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一次性告知单


   一、居民参保、变更(参保、变更)


  (一)事项名称:


  新生儿参保登记(原城镇居民)


  登记范围


  市城区统筹区域内新生儿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


  1、填写《濮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表》;


   2、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新生儿页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提供有关材料到居民、生育保险经办窗口进行参保资格审核后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当日内办结


  办理窗口: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一楼大厅居民、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窗口


  (二)事项名称:


   参保居民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登记范围


  市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及家庭基本信息已发生变动的人员


  申报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濮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复印件(如身份证号变更涉及出生年月日的,需同时提供由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2、家庭基本信息变更:《濮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新户口簿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居民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到窗口进行审核、变更。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当日内办结


  办理窗口: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一楼大厅居民、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窗口


  (三)事项名称


   终止参保


  登记范围


  市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


  申报材料


  1、 户口注销办理需提供:(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如由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死亡办理需提供:


  (1)以下三种资料之一: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原件,(火化证)原件;


  (2)如由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居民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到窗口进行审核、变更。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当日内办结


  办理窗口: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一楼大厅居民、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窗口


   以上所需经办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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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濮阳市医保局


  责任编辑:马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