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乐清户籍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应以户为单位,即每户的所有成员都要一并参保。


  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其中仙溪镇、湖雾镇、龙西乡、岭底乡、智仁乡、淡溪镇硐垟片、淡溪镇四都片、芙蓉镇雁湖片、大荆镇镇安片、大荆镇双峰片、乐成街道城北片、白石街道中雁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


  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经市委组织部确认,残疾人经市残联确认,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经当地乡镇(街道)确认后,个人不需要缴费。


  新生儿出生当年,父母一方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需要缴费。父母双方均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个人缴费时间和办理地点


  2019年度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因此,广大市民务必在2018年12月20日前携户口本、身份证并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新生儿凭户口本、出生证到乐清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乐怡路110号)。


  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惠民制度,政府逐年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度个人筹资仅2.55亿元,市财政投入却有5.51亿元。因此,广大城乡居民一定要及时参保,亲朋好友间要互相转告,村(居)社区要逐一通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