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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是在新农合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针对贫困人口的特惠政策,主要内容就是“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通过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两免两降四提高”以及“351”政府兜底、“180”补充医保民生工程,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2018年1-7月,全县共办理补偿16485人次,资金支出3514.58万元。其中,住院3776人次,实际补偿比达89.02%;慢性病门诊12709人次,实际补偿比达95.36%,其中“180”再补偿6501人次,实际补偿比达96.33%。综合医疗保障的实行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患者的经济负担,为他们扫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阴霾,帮助他们踏上了健康脱贫的大道。


  我县自2016年实行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以来,不断进行有益探索。


一是免缴贫困人口参合费用。

  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免除贫困人口参合个人缴费部分。2018年,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缴370.35万元,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的经济压力。


二是实施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

  依托新农合信息系统建立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平台,使贫困人口在省内即时结报医院就诊的,出院即可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在非即时结报医院就诊的,实行“乡镇代理制”,由乡镇合管办代办“一站式”结算,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有效避免了贫困人口往返奔波。


三是实行贫困人口省外兜底。

  在综合医保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上, 2017年,制定了《怀宁县贫困人口省外就医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政府兜底保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贫困人口在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等合规费用按照相关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为1万元,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四是确保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精准。

  为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县合管中心对贫困人口数据与新农合参合信息进行比对后,整理出的匹配不上贫困人口信息,通过各乡镇进行比对、核实,然后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维护。


  另外,


  在各乡镇录入2018年参合人员信息时,要求对参合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人员性质、联系电话、贫困属性等主要内容务必要做到不错项、不缺项,并成立专班对全县各乡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有效确保了基础数据的精准。(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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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办 / 中共怀宁县委宣传部


  本期编辑 / 胡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