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开办药店的面积要求备受业内的关注,由于营业面积的规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药店的发展,并且不利于药店沉淀于乡镇市场,服务更多基层群众。近日,河北省首先公布,即将取消药店面积限制。


  8月16日,河北省药监局再次发文强调,将取消对药品零售企业设定距离及营业面积的限制,自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


  根据河北省药监局日前印发的《关于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持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服务、取消药品零售企业设定距离及营业面积等要求,以进一步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具体如下:


  随着这一新规的发布,业内认为该地药品零售企业将迎来发展新契机。


  新规一方面破除了药品零售企业准入传统政策“壁垒”,合理优化了准入门槛,市场主体可以根据经营规模选择与之适应的场所,减去了不必要的场地费用负担,为企业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场地限制,市场主体分布将更加合理,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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